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的《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从2010年起,新增55所高校获准开展MBA专业学位培养。就北京地区而言,此次新增的院校有*社科院研究生院、***、*石油*、*民族*、*政法*、**。
部分新增院校特色
招生定位瞄准特定领域管理人才
*政法*MBA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商*王霆博士介绍说,“政法*MBA项目培养的是具有“精商明法,知行合一”特点的MBA。”据悉,*政法*MBA的招生对象包括企业的*人才、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司法界和律师界人员等。
***的MBA项目则瞄准了*业大发展引发的对中高级管理人才的巨大需求空间与相应培养机构缺乏的契机。
教学模式
特色案例突出专业优势
新增院校还纷纷在教学模式、课程设置上树立特色。王霆表示,教学模式上会努力建立法商型案例库;培养模式上将采取“三导师制”,即安排商学、法学老师和实务界人士担任导师指导学生日常学习,并与企业、律所等共建实习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