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计划于7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本年度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内容鉴定工种: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方向: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鉴定等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二、鉴定机构参加本批次鉴定的机构有:
参加本批次鉴定的机构新增海南鉴定站,具体机构名单如下: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鉴定站。
如鉴定站因疫情等原因暂停考核将另行通知。
三、鉴定对象
1、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标准(2023年版)》申报条件并取得预报名资格的人员。
2、通过系统报名参加过考核,具备补考资格的考生(单科成绩合格)。
3、已纳入今年*、二批次鉴定计划但因疫情影响未参加鉴定的考生。
4、2023年度鉴定批次中未参加技能考核的积压考生以及具备补考资格的补考考生。
四、报名资料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报名资料模板可点击附件各鉴定站名称查看。
五、报名方式
*报名考生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南京训练总队"微信公众号报名窗口进行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资料,登录账号后,在预报名板块选择报考等级和报考鉴定站,完成资料上传,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考生预约报名指南"。
补考报名考生需在6月16日8时—6月17日20时登录系统,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报名工作,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补考名额。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补考考生报名操作指南"。
今年前两批次鉴定计划中因疫情影响未参加鉴定的考生将自动迁移至本批次参考,考生需关注手机短信通知并根据要求进行后续操作。
2023年度鉴定批次中未参加技能考核的积压考生以及具备补考资格的补考考生由各地鉴定站另行通知报名和考试安排。
六、鉴定费用具体以当地鉴定公告为准。
七、疫情防控
具体以当地鉴定公告为准。
各地考生报名资料要求详见官网通知公告或者咨询在线报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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